中新网上海8月6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市纪委6日披露,上海高院院“法官夜总会娱乐”一事涉事法官——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民一庭庭长陈雪明,该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另一名涉事法官——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被撤职,并留党查看2年。
该事件中邀请上述法官晚餐的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祥华也被撤职并解除劳动合同,并开除党籍。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还被处以治安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涉事夜总会所在的衡山度假村被责令停业整顿。
8月1日,有网友上传视频,爆料“‘上海高院副院长陈雪明’等5人在某度假村夜总会娱乐”。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纪委分别做出回应。上海市纪委透露,对民众举报法院公职人员在夜总会娱乐,并参与色情活动的情况,中共上海市委高度重视。
2日当晚,上海市委召开专题会议。后,上海市纪委会同高院党组、上海警方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缜密的调查取证。调查组查明,今年6月9日,赵明华接受郭祥华邀请,前往南汇地区某农家饭店晚餐。赵明华又邀请陈雪明、倪政文和王国军一同前往。
晚餐后,以上5人又和3名社会人员一起前往衡山度假村内夜总会包房娱乐,接受异性陪侍服务。当晚,参与活动的1名社会人员从附近养身馆叫来色情服务人员,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参与嫖娼活动。
上海市纪委、上海市高院党组及有关部门决定给予赵明华、陈雪明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高院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给予倪政文开除党籍处分,免除其上海市高院纪检组、监察室相关职务,由上海市高院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给予王国军留党查看2年处分,由上海市高院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撤职处分。
上海警方已对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作出治安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此外,有关部门已责令位于惠南镇上的衡山度假村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