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11月24日)针对湖南省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的情况,昨日,湖南省审计厅厅长唐会忠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唐会忠介绍,截至今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因客观因素或历史原因产生的问题,也已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予以规范。
今年7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省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和市州县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切实整改,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结果。
2013年及此次预算执行审计中,省审计厅发现案件线索并移送19项,截至今年10月底,11项已结案,涉及21人,其中司法处理8人,行政处理13人。
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拖缴的1.55亿非税收入全已缴入国库
(一)关于部分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
省财政厅已撤销污水管网改造资金财政专户,利息余额缴存国库;今年1月已将未及时划缴入库的非税收入1.55亿元,全部缴入国库。
(二)关于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省财政厅细化了部门预算编制,严格区分部门本级支出和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用于省本级的支出要求全部明确到具体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提前研究分配方案,提早启动部门会商、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尽早下达资金,尽快形成支出。截至10月底,省级公共财政今年预算指标下达比例达到90%。
(三)关于支出预算执行不均衡的问题
省财政厅逐月通报各部门、各市县的支出进度,对支出进度偏慢的部门和市县,采取催办、约谈等方式进行督促;清理规范结余资金,对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办公性行政经费结余和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年底全额收回省财政。
(四)关于多开设社保基金账户的问题
省财政厅已撤销多开设的3个账户。
(五)关于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
关于采购目录内由单位自行采购的问题,省财政厅已停止受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自行采购申请。
关于将采购目录和限额以上的部分采购计划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的问题,省财政厅已发文要求采购单位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同时调整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控制,杜绝采购单位擅自将应由采购中心代理的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省环保厅和省卫生厅已按整改要求,加强了对政府采购招标方式的审查。省卫生厅还要求使用自有资金采购单批次超过50万元的,必须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