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进行部署,以努力实现主要污染物“零排放”或近“零排放”。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应的措施。
主要目标:到2015年,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通过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的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大幅度上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基本实现“零排放”。同时培育百个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示范、推广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园区循环化改造范式、管理模式。
主要任务:要求各地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实现“七化”,即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
主要措施:一是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组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选择一些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大的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三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四是对循环化改造成效明显的园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优先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并加强宣传推广。
按照《意见》要求有效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以循环经济理念,深入梳理入驻园区所有企业资源状况,以及生产经营管理现状。梳理中应把着眼点放在准确摸清各种资源使用数量和效率上。其目的是为设计循环利用资源,提高资源产出率设计方案,构建循环链条找出全面量化可靠的资源依据。
其次,应依据既定园区功能,结合园区内主体企业群体从业的特点,组织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环保方面专家,以世界眼光,站在国内外同行业核心技术水平高度,综合考查各企业所采用核心技术的先进程度、使用效率、创新潜力等。为构建园区内乃至向外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准备可供选择的支撑技术。
第三,应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从园区存量资源(含技术、人才资源)实际状况出发,借助循环经济咨询机构的智力资源,突破一家一户的企业界线,本着有利于改变发展工业的传统模式,探索创建工业新型发展道路,重新规划园区发展蓝图。
第四,应注重协调好各方关系,求得共识,形成合力,这是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独特任务。国家级、省级园区中的企业,不仅有本省、本地企业进驻,还引进了外省、外地企业,也有台商企业、外企。从资产拥有者区分,国有、国有控股、民营企业、外商、台商等。虽然都是企业,进驻园区的共同宗旨是在享受国家某些优惠政策前提下快速成长。但是多元化的企业成份,不完全相同的经营理念和利益诉求,各属其主的背景,会增加取得园区循环化改造共识的难度。这就需要充分估计到由于园区内成分的特殊性所带来的障碍和阻力。协调各方在改造园区所涉及的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的工作,园区管理机构要做,也非常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给予足够的助力。因为有些重大协调工作,尤其涉及外企、台商的事项,往往是园区机构力所不及的。
最后,应从国家统筹全局层面考虑,把国家级、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与加快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适度融合。这样操作有可能获得相得益彰的收效。在使新兴产业发展也采用循环经济模式的同时,园区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也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资源和场所,在避免重复建设的同时,双方都取得新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