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服务湖南商务 开放型经济工作情况评价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激励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会员单位服务湖南、宣传湖南、投资湖南、营销湖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湖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助推湖南经济转型升级,湖南省商务厅和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决定:开展“服务湖南商务、开放型经济工作情况评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团体会员(商会) (二)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个体会员(企业) 二、 评价方式 服务湖南商务、开放型经济工作情况每年评价一次,配合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时间跨度为头年9月至次年9月。评价情况在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通报。 三、评价内容和计分办法 1、宣传湖南。(10分) 利用商会或企业网站、杂志等宣传湖南投资环境、政策(计2分)、推介湖南企业和湖南产品(计2分)、发布湖南招商引资项目信息(计2分),利用商会或企业的年会、工作例会等活动为湖南产品和项目作推介宣传(计4分,增加1次加计1分)。 2、服务湖南。(35分) 为湖南省商务厅或湖南各市(州)、县和园区在省内、外(含境外)开展推介湖南、招商引资、市场开拓、经贸合作活动提供支持和服务(计35分,增加1次加计1分)。 3、投资湖南。(35分) 组织协调企业来湘考察、洽谈、投资(考察洽谈1次计15分,增加1次加计1分;若促成签订1个投资项目合同5000万以上,计20分,每增加1个项目加计2分)。 4、营销湖南。(20分) 推进湖南产品营销网络建设,服务湖南“湘品出湘”工程(配合湖南省商务厅和相关市州参加各项产品展销活动计10分,每增加1次加计1分;促成湖南产品与省外单位签订产销合同500万以上计10分,每增加500万加计1分)。 5、加分情况。 (1)承担湖南省商务厅或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商务代表(办)处服务职能(酌情加分); (2)为省商务厅和联合会组织其他业务活动提供支持服务(酌情加分)。 四、评价程序 服务湖南商务、开放型经济工作情况评价工作由湖南省商务厅牵头,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具体负责实施。 (一)会员申报 湖南异地商会会员单位(含团体会员<商会>、个人会员<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通知下发的工作情况评价表格进行填报。 (二)情况汇总初评 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秘书处负责核实、汇总报送材料并将初步评分情况汇总,报送商务厅。 (三)评价审议 商务厅相关处室会同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组成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送材料及初步评分情况予以评定。 五、相关要求 (一)企业和商会在报送过程中,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上报材料力求数据准确、事实清楚、表述客观; (二)参报单位应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申报材料要求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四)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五)地 址:长沙市车站北路万象新天5栋2901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邮箱:95516247@qq.com 联系人: 李 辉 18673187338 刘 锐 13677371622,0731-85217002 王宇翔 13759874186,0731-85217002 陈 洋 18075180111,0731-85215001 附件: 1. 2015年度服务湖南商务开放型经济工作情况评价单位申报表 2. 2015年度服务湖南商务开放型经济工作情况评价个人申报表 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 201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