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奕表示,要不断完善和规范工作机制。纪检组人手较少,联系单位特别是下属单位较多,工作时间和精力有限,必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会议要求,要抓紧制定建立日常报告制,联系单位定期向纪检组报告工作,纪检组定期向省纪委综合报告,涉及重大事项及突发性问题随时报告;建立重大事项参与制,纪检组参与联系单位的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对其决策行为实施监督;建立巡查督办机制,采取听情况、查资料、谈话谈心、组织考核、受理举报等方式进行巡查。同时,建立信访备案、案件查处、工作督办、工作联系等制度,促使监督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