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滨)当心!电子产品也有毒!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官方网站公示流通领域电子产品有毒有害物质项目质量监测结果,飞利浦耳机、夏新DVD等4款产品样品中,各有材料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被责令退出北京市场。
近期,北京市工商局委托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北京)公司,对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电器类商品进行了有毒有害物质监测。
监测发现,标称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PHILIPS”多媒体耳机(SHM1500/93),样品中有2种元件材料的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过标准要求限值,且产品说明书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声明与检测结果不相符,被判定为不合格。
标称深圳市海力士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AMOI夏新”DVD视盘机(P-203/~220V 50Hz),样品中有25种元件材料的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过标准要求限值,且产品包装内未发现产品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声明文件,被判定为不合格。
标称东莞市德生通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TECSUN”高灵敏度12波段立体声收音机(黑)(R-912),以及标称深圳市三诺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三诺”2.0声道多媒体有源音箱(N-15G11),样品中各有20余种材料的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过标准要求限值,但只有部分材料在产品说明书中进行了标识但未做技术说明,因此被判定为不合格。
市工商局表示,废旧电子产品属于固体废弃物,不同于一般的城市垃圾,如果处理不当,其中的有害物质就会渗透出来,污染空气、土壤、水质,对环境造成巨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