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2017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湖南将从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资成本、人工成本、用能用地成本、物流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等方面着手,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
取消或降低一批涉企收费
《方案》明确,今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7月1日起,水利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按国家最低标准执行、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降低30%,经信部门征收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降低20%。取消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费、宗地图件绘制费、测量成果利用费、城建档案综合服务费、城建房产档案利用服务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服务费由按通行费现金收入的0.5%收取下调为按0.4%收取。
《方案》要求,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收费目录清单,抓好减费惠企政策落实,加大对涉企乱收费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深化商品价格市场化改革,深化交通、市政公用等行业价格改革,进一步健全政府定价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积极探索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逐步改为政府购买。
全面清理各种证照 大力推动“万商入湘”
根据《方案》,湖南将全面清理各种行业准入证、生产许可证和职业资格证,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和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应用,探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实行相关部门联合监管,避免重复检查、增加企业负担。
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推行“一步申报、分步处置”和“自主申报、自行缴税”改革,建立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的服务体系,年内压缩三分之一的货物通关时间,大力推动“万商入湘”。
《方案》明确,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