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计划资金如何杜绝不诚信、不作为?围绕立项、评估和验收,湖南省科技厅今年连续推出新政——
监管跟着资金“走”
湖南日报记者 胡宇芬
通讯员 曾霖霏 张媛
近期,湖南省科技厅网站上发布关于2014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验收消息,对于专项结余资金,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回收,并下发了收缴通知单。我省对科技项目结余资金回收,这是头一回。
今年以来,在我省科技计划监督管理史上,出现了诸多第一次。第一次增加科技创新点查重和社会信用审查;第一次提出重大专项暂缓滚动支持经费的意见;第一次终止实施逾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对财政资金进行追缴……
这些“第一次”透露的深意是什么?省科技厅监督管理处处长王先民说:“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科技部门就是要关口前移,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逐步实现‘财政科技资金流到哪里,监督和评估就到哪里’,当好财政科技资金的守护神。”
科技计划立项既要看创新又要查信用
2006年开始设立的省科技重大专项,是我省科技计划的“第一方阵”。按照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的省重点研发计划,则是从2016年启动的。这两大类专项在今年立项时,不仅首次试行技术创新查重,而且首次对拟立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社会信用审查。
通俗地说,科技创新查重就是看科技创新点有没有新颖性。依托的中介机构是国家一级综合性查新机构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他们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的科技查新方式进行审查,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强的特点。根据今年试点情况,科技创新查重将逐步推广到其他研发类项目。
社会信用审查则是杜绝或限制失信行为主体即所谓“老赖”参与实施科研项目。审查依托的是省级社会信用交换共享平台,对拟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法院、教育、工商、税务、安监、质监、环保、银行等社会领域信用状态进行查询。近期审查的200余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5个单位全部取消了承担资格。
3个“三低”科技重大专项被暂缓支持
科技项目立项后,实施得怎样?就要进行绩效评估。以往,科技财政管理部门根据统一部署开展资金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不完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经费使用评价与绩效管理结合不紧密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投入重金扶持的省科技重大专项,再度成为改革先锋。省科技厅充分利用项目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完善评估指标,让绩效评估结果“说话”。今年开展的17个接受中期评估的省科技重大专项中,其中3个涉及财政资金使用率低、自筹资金到位率低、项目执行进度及目标实现率低的“三低”项目,被暂缓拨付资金。
为确保绩效评审的合理性,经与相关部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今年不再对省自科基金中量大面广的面上和青年项目、拨付资金到位不足半年的项目进行现场绩效评价,并突出评价指标的绩效导向分值设置。
项目出现9类情况强制实施终止
按照合同要求,项目实施期满需要结题验收。今年,省科技厅首次终止实施35个逾期未验收项目,并以印发通知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方式予以公开,对其中的9个项目还首次委托厅法律顾问以法律渠道进行资金追缴,为有效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探索了一条新途径。目前,2个项目承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积极予以反馈,其他将按程序纳入“黑名单”管理。
针对“重立项、轻管理”的现象,近几年省科技厅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有针对性进行了重点纠治,但是部分“十二五”期间立项项目因研究失败、实施单位发生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长期未办理结题验收。为此,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动态调整工作规程》,对立项阶段存有违规违纪问题、未按规定提交及签订合同书、项目执行进度严重滞后、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不配合监督管理、逾期不验收等9类情形强制实施终止,并向社会公开。
对财政科技资金的守护,将越来越精细。省科技厅正与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单位就建立科研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和筹建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积极商议,不久全省科研项目和科技工作参与单位及人员的信用信息将实现互联,并与其他社会信用领域信息实现共享和联合惩戒。近期将公布一批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单位和人员,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主体的查处和惩罚力度,增加主体违规违纪的成本,净化科研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