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2月18日讯 记者万静 由发改委会同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和全国工商联,联合编制的《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今日正式发布。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民营企业是境外投资的重要主体,这个主体不仅是决策主体,也是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国家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去”。
孟玮表示,作为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参与者,近年来民营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为带动相关产品、技术、服务出口,促进国内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我国与东道国互利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同时,部分企业境外投资也出现了违规经营、盲目决策、恶性竞争、忽视质量和安全管理等问题。在此背景下,发改委会同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和全国工商联,联合编制完成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以解决上述问题。
具体而言,《行为规范》主要从五方面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进行引导和规范。完善经营管理体系。民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境外投资决策、授权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
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民营企业及其境外分支机构要认真履行国内外相关手续,开展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热心公益事业,增进文化交流,树立服务社会的良好企业形象。
注重资源环境保护。倡导民营企业提高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意识,遵守东道国环保法规,履行环保责任和相关法律义务。
加强境外风险防控。民营企业要加强全面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境外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安全事故处理。
孟玮还透露,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目前发改委也正在会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并争取尽快发布。